青岛新闻网3月2日讯(记者 刘倩倩)近日,青岛发布《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鼓励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发挥在参与疫情防控和引导行业企业复工复产中的积极作用,分类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指南,保障企业的防疫需求,同时为企业提供相关支援,积极救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并自觉维护行业市场秩序。
通知原文如下>>>
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市防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响应、主动作为、有序参与,充分体现了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有力服务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参与疫情防控和引导行业企业复工复产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全力协助企业创造条件尽早复工复产。其他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协助政府部门,推动符合防疫条件的企业尽快开工生产。
二、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指南。在行业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牵头制定或细化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手册、预案范本和流程指南,为会员企业提供精准有效参考。
三、协助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防疫需求。行业协会商会可了解汇总本行业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所需防疫用品需求,向区市防疫指挥部提出申请,积极争取调配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可搭建防疫物资国际国内采购平台,组织企业集体采购,或者协调整合行业资源自行生产,以满足当前紧迫需求。
青岛一企业复工复产现场。
四、协调加强企业复工复产要素保障。行业协会商会可积极搭建劳动力、原材料、能源、运输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及时收集、整理、推送产品供需和招工用工信息,加强与劳务输出量较大地区、原料能源供应大户、骨干物流企业的供需对接,协助会员企业解决劳动用工、物资保障、物流运输、生产材料供给等问题,帮助企业稳定就业、畅通供应链。鼓励行业协会商会面向行业企业开展线上职业培训,帮助企业提高劳动力质量,尽快恢复生产能力。
五、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支援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可加强与市、区(市)政府合作,编制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指南,帮助指导会员企业了解并用好用足各项优惠政策。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可为有需求的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供需对接等服务,为企业应对因疫情引起的国际经济纠纷提供指引,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提供支持。搭建会员间信息交流平台,畅通沟通机制,交流经验做法,发挥抱团取暖作用。
六、积极救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加强与市、区(市)政府联动,建立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机制,及时梳理形成行业内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名单,特别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民营中小企业进行专项帮扶。严格落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有关政策规定,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适当减免会员会费及各种服务性收费。
七、收集行业诉求辅助政府决策。组织力量开展行业调研,收集疫情对行业的冲击和影响,全面了解会员企业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提前研究疫情结束后可能出现的产业链配套难、经营难、融资难等问题,提出风险应对预案。深入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在疫情期间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新的路径指引。
八、自觉维护行业市场秩序。积极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做好所在行业的疫情防控、保障经济正常运行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特别是要积极配合行业管理部门抓好所在行业稳定的各项工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抵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行为,发现问题苗头要及时上报行业管理部门,做到及时制止和依法处置。
九、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充分利用疫情防控网站、报纸和各种新媒体,在行业内深入宣传中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并引导会员企业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发掘和广泛宣传本行业和会员企业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各行业协会商会在参与疫情防控和引导行业企业复工复产中,加强与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确保各种信息及时有效传递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