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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关于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03-04 10:21 作者:任俊峰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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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20〕6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20〕7号)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上半年疫情期间,高新区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可在办理施工许可前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具体实行方法如下:

一、建设单位将延期缴纳申请、银行履约保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材料先行扫描发至电子邮箱gxqxzsp112233@126.com进行预审。

二、待预审通过后,使用邮寄(或报送)等方式将上述材料发至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6-9号窗口(联系电话:66966586)。延期缴纳申请和银行履约保函为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最终审核通过后,由行政审批服务部短信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可直接去高新区政务大厅办理施工许可。

四、企业亦可直接携上述材料与申请施工许可证同时提报。

咨询电话:68686158

青岛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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