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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70万以上!青岛高新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

2020-03-20 09:29 作者:任俊峰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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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3月20日讯(记者 任俊峰)记者从青岛高新招商集团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是青岛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后设立的园区招商、运营管理及资本运作公司。根据公司职位空缺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现面向全球公开招聘有关领导职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责

青岛高新招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人

主要职责:受托主持董事会及经营层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负责招商工作、产业研究、政策制定等,加强科技转化,打造具有高新区特色的产业集群,构建产业生态圈;负责孵化器等运营管理,服务好园区企业,并根据企业的发展要求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保持园区税收、产值等指标在优良水平之上;负责项目投资管理,建立风控监管体系,通过资本运作,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产业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管理;负责公司团队建设,打造高效专业的运营服务团队。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国资国企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经济管理、金融、财会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科学治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双招双引”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掌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相关政策法规,了解青岛高新区“3+1”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具有国际视野、战略眼光,具有较强的市场观念、法治理念、专业素养、平台思维,团结意识好,执行能力强;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5年以上相关产业招商及园区运营管理、投融资等工作经历和5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曾在产业园区或大中型企业担任过相关单位的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在政府招商部门担任过处长以上职务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予选聘:

1.曾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影响任职的;

2.个人有不诚信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的;

3.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等规定,不适宜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4.其他影响使用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体检、考察、职业征信、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9:00时至2020年3月27日18: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青岛高新区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qdgxqzp.com/webregister/index.aspx)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报名期间,在线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录用工作的全过程。

(二)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根据专业面试成绩,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人选。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满分10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直接予以淘汰。

(四)组织考察、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通过后,由高新区组织进行体检。

2.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个人自愿放弃情形时,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职业征信

对相关岗位拟聘用人员进行职业征信调查,若出现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及职业征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青岛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合同。

五、工作地点、录用待遇

招聘职位工作地点在青岛高新区。一经录用,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青岛高新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年度薪酬不低于70万元,具体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欢迎有志之士加入我们。

联系人:于洋

咨询电话:0532-66966719

监督电话:0532-66966621

咨询时间:9:0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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