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一男子没有驾驶证,在新婚前日酒后骑着摩托车载着女友进城购物被查。

3月22日中午,即墨交警岙兰路中队根据大队的统一部署,在即墨区岙兰路与大同街路口进行查处酒驾醉驾专项行动,14时许,一青年男子驾驶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载一女子沿大同街由北向南行驶,脸色发红,疑似酒驾,执勤交警立即示意其停车并进行检查,经现场呼吸测试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酒驾驶。经进一步核实,该驾驶员叫苏某某(男,39岁,住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苏某某自称,他明天结婚,中午在家吃饭期间喝了两瓶啤酒后,感觉没事就骑着摩托车载女朋友到城里购物,没想到被查。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驾驶员苏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将被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一千四百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宋祖锋通讯员黄谦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