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25日讯(记者 江东旭)在灭火救险中,尤其需要注意清理余火和看守火场,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森林防灭火一线扑救、巡视人员,下面要点务必记牢。
清理余火“八”要
一要认真检查:火烧迹地常巡逻,发现余火立即清。
二要分清类型:残火暗火不放过,站杆倒木是重点。
三要形成隔离:已燃未燃要分开,中间形成隔火带。
四要组织队伍:清理队伍要组织,小组编队划边界。
五要分清责任:树立标志分得清,反复清理不留患。
六要分类清理:难清地段用水清,站杆倒木往里清。
七要保持距离:站杆倒木要截开,离开火线五十米。
八要严格检查:反复检查防遗漏,发现隐患要处理。
看守火场“四”注意
一是注意时间。火场看守至少48个小时以上,重点区域要72小时以上方可考虑撤离,目的是防止死灰复燃。
二是注意巡查。看守火场的关键是“看”,而不是“守”。在看守火场过程中,看守人员要携带工具,轮流沿着火线边界巡护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三是注意标准。在实践中,隐火复燃时有发生,必须彻底达到四无(无烟,无火,无气,无隐患),再向指挥部请示,同意后方可撤回。
四是注意程序。在接到撤回请示后,指挥部要派验收小组实地验收,做好记录,要有负责人签字,验收记录要交到当地指挥部以备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