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26日讯 近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李汝琦支队长、宋敏处长带队对李沧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排气检测、编码登记和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议。李沧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调研和座谈会议。
在青岛东达集团施工场地现场,李汝琦支队长就调研组一行关心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编码登记备案和执法处罚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对李沧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表示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相关部门前期完成的有效抽样数据统计,一台国一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物相当于50辆~80辆小型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比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国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方面,出台政策措施起步较晚,随着污染防治的持续深入推进,未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防治将成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之一。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函[2019]204号)文件要求,2020年1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该省出台《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管控、打击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该《规定》系中国首例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制定的省级层面政府规章,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督管理,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李沧区生态环境部门及时编辑印刷相关的宣传品,将相关政策法规和用户申报使用说明做成通俗易懂的操作手册,同时在官方公众号进行电子版推送方便用户注册申报,与此同时会同街道社区积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登记编码工作。目前,李沧区共登记备案非道路移动机械356台,通过现场审核的319台。
下一步,李沧区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文件要求联合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发现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将设备清退出场;严厉查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违法行为,对于有明显可见黑烟、排放不合格及未按照规定加装和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者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