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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森林防火奖惩办法 青岛"安全月"5月6日启动

2020-05-01 21:55 作者:江东旭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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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5月1日讯(记者 江东旭 通讯员 朱有祥)4月30日,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联合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青岛市2020年“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为抓好企业复工复产、旅游旺季安全监管、汛期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将于5月6日至31日组织开展油库、棉花仓储及森林防火等方面的集中整治,同时将修订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奖惩办法,采取刑事追责、公益诉讼、物质奖惩等办法,压实责任,防止事故发生。

据了解,“安全月”活动分六个活动进行。开展领导带队督导检查活动。各级政府领导和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带队,深入分管行业领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对照所列综合整治重点、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和其它行业领域整治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开展大交叉大联合执法(检查)活动。5月份分两个阶段,采取区(市)交叉、部门联合和部门自查三种形式,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交叉大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集中整治进行“回头看”,检验集中整治成效。开展油库、棉花仓储等物资专项检查活动。针对危化品、易燃物资生产量、库存量、进口量齐增“三碰头”和气温升高等带来的安全风险,对油气储备基地、临时储油区、危化品储罐、棉花仓储等重点区域、部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逐一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并挂牌公示,组织专家现场检查指导,分级分类落实管理措施。开展森林防火明查暗访活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和督导工作。利用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护和卫星监测等各种监测手段,全方位、全时段监测火情,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修订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奖惩办法,对安全生产亡人责任事故和森林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刑事追责、公益诉讼、物质奖惩等办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防止事故发生。

此次“安全月”活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部门间的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森林火险等预警预报信息,扎实做好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等工作,确保一旦有事能够随时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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