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根据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开展住院患者等重点人群入院前新冠病毒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要求,青大附院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前)、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门急诊高度可疑患者
二、检测项目
➢新冠病毒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
三、检测采样点
➢ 1、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及门急诊高度可疑患者:发热门诊采样室
➢ 2、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各院区帐篷标本采集处
四、检测采样时间
➢周一到周日
上午7:30-12:00下午13:30-16:30
五、检测注意事项
➢ 1、患者来院接受检测时请自行准备干净的备用口罩。
➢ 2、检测前无特殊禁水禁食要求,患者持就诊卡或医保卡到采样点排队等候,按顺序采集标本。
➢ 3、等候检测时请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交谈。
➢ 4、采集完标本后请尽快离开检测区,勿在检测区逗留。
六、检测后注意事项及结果查询
➢ 1、检测结果一般在标本采集后24小时内出具,采集标本后到检测结果出具前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等候入院通知。
➢ 2、结果查询:
①请关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公众号,绑定就诊卡号,在个人中心“门诊报告”中查看结果;
②支付宝请关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生活号,绑定就诊卡号,在个人中心“门诊报告”中查看结果;
③请持就诊卡到门诊自助设备自行打印检验报告。
七、其他
➢ 1、核酸及抗体检测合格者,由入院准备中心通知患者携带7天内的检测结果办理入院手续。
➢ 2、陪护人员检测注意事项同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需同时提供7天内阴性检测结果。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陪护。
➢ 3、鼓励急需检测报告的人员自行至青岛市防控指挥部公布的机构进行检测(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