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方面39项措施齐发力!青岛出台今年全市层面首个稳外贸综合政策
外贸企业线上线下参展可获最高4万元补助;支持企业通过电商平台开拓海内外市场;推动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
日前,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稳外贸保主体若干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外贸企业实际需求,从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加强企业经营要素保障、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减税费降成本、强化企业贸易便利化支持、为企业提供更多贸易服务等六大方面提出39条“硬核”措施更大力度深化改革开放,稳住外贸基本盘。
据了解,这是今年以来全市层面出台的首个系统化、综合性稳外贸的政策。此前,青岛海关曾出台《关于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意见》,发布17条举措应对疫情促外贸平稳发展;市商务也曾先后发布《应对当前疫情做好外经贸工作的具体措施》、《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贸进出口工作的通知》等举措,对我市外贸外资发展提供便利化扶持。
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根据新政,我市外贸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参展都将得到补贴,通过电商平台等方式拓展海内外市场也将享受多重保障。
支持外贸企业参加网上展会。全力做好网上“广交会”各项筹备工作,做好外贸企业网上参展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展会效果,促进外贸成交水平;推出“云展会”计划,对外贸企业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云展会”等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
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做好企业参加2020年下半年境外展会、开拓国际市场的指导和服务,鼓励企业开拓新市场、抢抓新订单;加大参展扶持力度,对中小外贸企业参加境外经贸类展会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单个展会最高补助4万元。
支持企业线上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与阿里巴巴、亚马逊、eBay、拓拉思等国际跨境电商平台合作,举办“中国美妆、青岛出海”线上峰会,组织跨境电商线上交易推广及直播培训等系列活动,帮助企业线上开拓国际市场,为有实力的企业转型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提供相关服务与支持。
支持外贸企业开展国内电商销售。鼓励外贸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发展自主品牌,在本市电商平台及京东、淘宝等开展优质出口产品线上营销,促进外贸企业国内国际市场协同发展;发挥我市与拼多多战略合作优势,引导更多外贸企业加入“青岛优品馆”,参与“出海优品·e购青岛”活动。
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保障作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帮助企业筛选国外优质客户、抢抓新订单,加强对订单被取消等风险的保障;对外贸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给予60%的扶持,对小微企业的保费给予100%扶持。
加强企业经营要素保障
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中小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的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
缓缴社会保险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在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基础上,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无法正常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在缓缴期满后的首个缴费月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多举措畅通外贸运输通道。统筹海陆空铁资源,加大客改货、全货机航线开通力度,提升国际班列服务能力;畅通中日韩“海上高速公路”,建设快线物流集散地,建设面向山东辐射全国的空运货物快速物流通道和进出口双向贸易集散地,打造全球跨境电商物流枢纽;畅通东盟海上快线,打造“青岛—东盟鲜品海上快线”,拓展多式联运快速物流通道,扩大我市与东盟的贸易交流规模。
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加大外贸企业信贷支持。提高小微外贸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推动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
缓解外贸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各银行机构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外贸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于今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外贸企业贷款本金,鼓励银行机构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对于中小微外贸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
实施“政银担”担保贷款业务,建立健全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担保体系,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按照年担保额的1.5%给予补助,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加强商务与金融机构合作。与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开展“稳外贸”战略合作,后者为我市外贸企业提供100亿元专项融资支持;对重点外贸企业给予中国人民银行对应期限基准利率下浮优惠;探索通过出口订单融资封闭账户管理等模式支持外贸企业。
加大外贸企业政策性金融支持。逐一对接重点外贸企业,力争今年对我市外贸企业政策性贷款投放不低于200亿元;聚焦受贸易摩擦、经济周期、疫情突发等影响而受困的外贸产业、制造业及相关配套产业,重点支持暂时遇到经营困难,有市场、有品牌、“专精特新”、内部治理比较完善的企业;纾困贷款利率参考CIRR(商业参考利率)定价规则,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式进行报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帮助企业减税费降成本
此外,青岛将进一步落实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国家各部委,以及山东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帮助企业减税费降成本。
自今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收货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可向申报地海关申请减免滞报金;阶段性降低港口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分别降低20%。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按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按照规定延期缴纳税款,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实行税费减免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落实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无票免税,按照4%确定应税所得率,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在2020年3月1日前发生变化的,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恢复退(免)税,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2019年4月1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强化企业贸易便利化支持
延长加工贸易业务期限。加工贸易企业因延迟复工造成手(账)册超期核销的,或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等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凭企业说明予以延期。
加快出口农产品企业注册。对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单位申请注册登记,在疫情防控期间,可依据企业承诺,采取文件审核方式考核,对符合条件的立即予以注册,并及时对外推荐。
自今年4月15日起,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青岛市内所有综合保税区。
推动新零售模式创新发展。推进“复合式新零售”海关监管服务模式,支持多种外贸形态、多种经营模式、多种消费体验融合创新,推动西海岸全球新零售体验中心建设,以“新零售”助推消费升级。
启动我市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业务。完善我市跨境电商出口退货监管流程,畅通退货通道,规范开展退货业务,推动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优化拓展“非接触式”办理出口退(免)税。疫情防控期间,出口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和退(免)税申报事项。
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将全市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在2019年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提速20%,降至8个工作日以内。
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手续。企业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资金需要自动入账的,境内银行可先为其办理入账,再进行相关贸易真实性审核;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时,银行机构实行先入账后提供材料或先办理后补齐资料形式,加快企业资金周转。
加大企业投保、理赔便利化。推广“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投保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模式,引导小微企业通过“不见面、零接触”的线上投保方式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投保小微企业可获得“信保贷”支持。同时,适度放宽出口信用保险理赔条件,提高短期险理赔效率,开辟理赔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出口企业的出险理赔,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此外,政策还从建立法律机制、搭建线上互动平台等方面为我市外贸企业提供更多贸易服务。(记者 耿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