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与案款管理系统。
青岛新闻网6月22日讯(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何文婕 吕佼)青岛新闻网记者从青岛中院获悉,日前,青岛法院电子票据与诉讼费一体化平台试运行,诉讼费交纳、退费可线上完成。
据悉,青岛法院电子票据与诉讼费一体化平台运行后,办案法官、审批人和财务人员借助平台就可将诉讼费退还到当事人账户中,免去当事人奔波之苦,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林法官,退费已经收到,谢谢您!网上退费真方便。”当事人宫某收到线上退回的诉讼费后,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宫某是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的上诉人,上诉交纳了13800元诉讼费,后案件经调解,宫某提交了撤诉申请,按照《诉讼费交纳办法》相关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即需要退还宫某6900元诉讼费。
在以前,宫某需要费时费钱从居住地青岛市即墨区来到青岛中院办理退费;现在,宫某人在家中即可线上收到退费。如需要,还可以通过关注财政微信公众号“电子票据服务”或使用小程序查验、下载、打印退费电子票据。
电子票据与诉讼费一体化平台是升级诉讼费与案款管理系统并与已有平台整合的成果。青岛中院信息中心技术人员介绍:“一体化平台通过整合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诉讼费管理系统、财政系统四个版块,数据互连互通,使诉讼费全流程网上交、退费得以实现。”
这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办理退费,也提高了办案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工作效率。“以前,退诉讼费一直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前期需要当事人准备好退费相关材料,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和当事人约好时间收取材料,填写好单据后分别找办案法官、审批人签字,盖章,然后到财务办理退费。”青岛中院法官助理小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