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胶州市人民法院发布集中腾迁公告
为深入开展“蓝色风暴-夏雨行动”,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院在执行以下执行案件中,已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张贴腾出房屋、土地公告,但被执行人(或非法占有人)至今不履行法律义务未腾出房屋、土地。限被执行人(或非法占有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主动履行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强制执行。
本院郑重告诫以下被执行人(非法占有人),迅速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对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非法占有人),本院将采取严厉的执行措施,除依法实施司法拘留外,还将对个人处以5万元以下、对单位处以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胶州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32-87291522
胶州市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7日
来源 | 胶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