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减负!青岛调整部分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工业建设项目(含仓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经市政府同意,现调整《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中部分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
其中,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市规划区内工业建设项目(含仓储)征收标准由每平方米400元调整为每平方米32元,缴费基数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地上规划建筑面积调整为规划总建筑面积。上述收费标准自2020年7月29日起执行。
(记者 王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