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用水大户下半年用水定额计划出炉!超了要加倍收费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进入盛夏,随着气温不断攀升,我市用水也进入高峰期。日前,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水资源现状、各用水单位实际用水情况和有关行业用水定额,编制完成了2020年下半年市区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定额(计划)并予以公示下达。据悉,用户超定额(计划)用水的,除按计量的水量缴纳非居民用水对应类别的水费外,对超定额(计划)部分还需缴纳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费用。
2020年下半年市区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定额(计划)实施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直供崂山区、城阳区的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且年用水量超过1800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户(含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
据悉,本次用水定额(计划)的核定方法主要采用统计法。计算公式:用水定额=用户前三年各月加权平均用水量×用户节水水平系数。用户应当严格按照节水管理部门核定的用水定额(计划)用水。超定额(计划)用水的,除按计量的水量缴纳非居民用水对应类别的水费外,对超定额(计划)部分还需缴纳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费用。
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费用标准如下:非居民用水计量水量分为三档,第一档水量为不超过用水定额(计划)部分(含),执行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到户综合水价;第二档水量为超过用水定额(计划)但不超过用水定额(计划)50%部分(含),按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非居民基本水价的1倍加收;第三档水量为超过第二档水量部分,按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非居民基本水价的2倍加收。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水费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
通知要求各单位应加大节水技术改造和管理力度,引进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优化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强化内部用水的计量、统计、分析工作,根据下达的用水定额(计划)指标,进行层层分解,严格水量控制和考核。
(青报全媒体记者 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