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8月18日讯 18日,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公布青岛市基层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的通知》,公布了全市统一的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
根据《通知》,统一的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共分为两部分,其中《青岛市镇(街)级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共保留8个部门57项便民服务事项,《青岛市新村(社区)级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共保留5个部门23项便民服务事项。
《通知》要求,此次公布的指导目录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接受社会监督。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基层便民服务事项的业务指导,根据目录清单细化完善事项的要素信息、工作流程,并加强业务培训。各区(市)根据指导目录清单,结合实际情况,在规范梳理基础上,制定、公开统一的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将与群众关系密切且适合在镇(街)、村(社区)级办理的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受理、办理或帮办代办;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及时公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线上线下服务信息标准一致、信息准确、方便实用。(青报全媒体记者 余博)
附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