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21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日,经青岛市公安局党委批准,给成功处置“8.20劫持人质案”有功人员记功嘉奖,其中一人荣记个人三等功,五人嘉奖。
8月20日11时,青岛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报警,犯罪嫌疑人侯某财(男,58岁,黑龙江省伊春市人)因感情纠纷,持刀将同居女友母子二人劫持在家中,侯某财情绪失控,将房门钉死,多次扬言威胁行凶。
接警后,市局、分局有关领导及市局特警、刑警等部门警力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派出有丰富经验的民警对嫌疑人侯某财进行劝解,经反复叫门、喊话,侯某财仍然拒绝开门。为了确保人质生命安全,现场指挥部决定,由一组民警在房门外继续喊话劝解,吸引侯某财的注意力,另一组民警由阳台窗突入解救人质。16时20分,特警队员乘消防云梯从阳台窗户破窗进入室内,将两名人质安全解救。此时,侯某财拒不缴械,挥舞刀具扑向特警队员,特警果断开枪将其击伤制服。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