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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车莫侥幸!城阳交警开展夜查行动,一晚上查获17名酒司机

2020-10-06 20:40 来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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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6日讯 查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17起,其他违法行为101起……5日,依据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双节”期间的要求,青岛城阳公安交警部门在辖区开展集中统一夜查行动,“收获“颇丰。

——货车司机酒驾驾照降级

5日晚,流亭中队在城阳区云河路与惠宁路开展集中统一夜查行动。21时许,一辆鲁B9Y8M6牌号小面包车沿惠宁路自南向北驶至云河路路口处,驾驶员涉嫌酒驾被民警依法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2.1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陈某32岁是山东泰安人,暂住城阳在某超市从事货运行业。据称,当晚在超市和同事一起聚餐,喝了两瓶啤酒,饮酒后开车返回住处途中被民警依法查获。陈某后悔莫及,很显然已失去货运司机资格。陈某将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满12分的处罚,同时,货车驾驶证被降级处罚。

——朋友相聚酒驾被查获

5日晚,流亭中队在城阳区恒鸣路开展集中统一夜查行动。21时许,一辆鲁Q1VX95小客沿恒鸣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夜查点处,驾驶员涉嫌酒驾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6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王某30岁是山东临沂人,暂现城阳打工。据称,当晚在餐馆和朋友聚餐过节喝了一瓶啤酒,饮酒后开车返程途中被民警依法查获。王某将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满12分的处罚。

城阳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假期过半,“双节”期间,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规定开车需佩戴安全带,驾驶摩托车需佩戴安全头盔,保护好自身安全。勿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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