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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范围扩大公共领域的安全隐患

2021-03-02 09:15 来源:青岛新闻网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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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3月2日讯  你身边有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吗?即日起,市民通过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就有机会获最低5000元、最高50万元的现金奖励。

为鼓励、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发现并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崂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行为进行奖励。

据介绍,本次举报除了涵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还包括非法违法行为、消防安全、特种设备使用、交通运输、市政道路及设施、燃气安全、物业管理、森林防火、渔业生产以及其他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等十个方面,有奖举报范围扩大公共领域的安全隐患。获得举报奖励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举报事项未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发现或未作依法处理的;举报事项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核查属实的。  

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举报,负责核查的应急管理部门会对这些举报进行重奖,对于举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50%计算,最低奖励500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举报公共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的,按照一般安全隐患,每条奖励200元;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每条奖励2000元。

为最大限度地保证居民参与,还拓宽了举报途径,公布了全区20个职能部门的接报电话,并开通“崂山应急”微信公众号举报通道。除此之外,鼓励居民通过信函举报和走访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和单位;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附:举报方式

(一)信函举报:收信单位:崂山区应急管理局(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100。

(二)走访举报:崂山区行政大厦西塔楼301房间。

(三)微信举报平台二维码

(四)24小时受理举报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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