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19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青岛新闻网从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相关法规政策,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 招录计划
招录男性政府专职消防员21名。主要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消防救援站以及支队直属单位工作。
二 招录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
(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
政府专职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要从青岛市(县、区)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招录报名不满时面向其他市(县、区)招录。
三 报名及资格审查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15日,由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招录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及复审。
报名人员需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附件1),连同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扫描件发送至qdzzdzdk@163.com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按通知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咨询电话:0532-66577144(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四 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
(一)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按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定测查结果。
(二)面试。面试由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传染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五 录用及培训
(一)录用。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招录对象录用前须填写《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入职培训。被录用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六 薪酬待遇和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生活经费保障由青岛市财政保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后月工资和绩效奖金共计约7500元(含五险一金),工资随工龄增长逐年提高,发放被装,集中餐宿,根据《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71号)安排休息和休假。
七 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设置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532-6657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