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
强化警示教育,
崂山区对近期查处的
5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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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子口街道党工委原组织委员
兼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兆群醉驾问题
2020年10月6日,李兆群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崂山交警查获,因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情节,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李兆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
沙子口街道东姜社区党员
曲同举醉驾问题
2018年2月25日,曲同举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崂山交警查获,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2019年8月15日,曲同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崂山公安分局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处罚。曲同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北宅街道办事处安监办党员
曲知帅酒驾问题
2019年10月14日,曲知帅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崂山公安分局给予罚款一千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行政处罚。曲知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家岭街道石老人社区党员
曲兆顺酒驾问题
2020年7月8日,曲兆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崂山公安分局给予罚款一千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行政处罚。曲兆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韩街道西韩社区党员
尚宽醉驾问题
2018年11月1日,尚宽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崂山交警查获,因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情节,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尚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全问题无小事,
引以为戒!
(来源 青岛日报综合自观海新闻客户端、清廉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