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微信公众号发布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悬赏通告(2021年第2期)
全文如下
↓↓↓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本院现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被执行人:原修青
身份证号:3702051965****4018
住址: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20号3号楼4单元304户
未履行金额:本金256万元及利息
照片: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5%支付悬赏金(上限为人民币10万元)。
本公告自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2-80880769(郑法官)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