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30日讯(记者 李丽涛)今天,青岛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青岛全市目前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情况。截至4月29日8时,已累计接种349.66万人,共计391.03万剂次。对于我市目前使用的2种新冠疫苗,疾控专家也进行了具体介绍。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青岛市自2020年12月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重点人群调查摸底,及时开展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市、区市财政资金共1亿余元,自采新冠疫苗累计54.94万支,总到位率100%;3月24日起,省上为我市统一配发疫苗,截至4月29日8时,已累计接种349.66万人,共计391.03万剂次,最高单日接种量超过28万剂。
目前青岛市使用新冠病毒疫苗为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由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全程接种2剂次。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由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智飞龙科马)生产,全程接种3剂次。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全程接种2剂次,2剂次之间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全程接种3剂次,相邻2剂之间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6个月内完成。如果没能及时接种第2剂新冠疫苗,要尽早补种;即使第2剂延迟接种的时间比较长,也仅需补种未接种的剂次,无需重头开始接种。
对于接种人群,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建议其接种新冠疫苗;目前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新冠疫苗。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不作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如果在怀孕或在未知怀孕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终止妊娠;哺乳期妇女,如果有较高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建议接种新冠疫苗,接种后可继续母乳喂养。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可接种新冠灭活疫苗。
另外,建议现阶段用同一企业的疫苗完成接种,如遇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企业疫苗完成接种,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企业的疫苗完成接种。
对于有市民提出疑问,新冠疫苗的保护期限是否只有半年?市疾控中心党委副书记李善鹏表示,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后抗体的保护性“只有半年”的理解是不准确的。
目前,因为疫苗接种的时间还很短,只获得了半年的监测数据,各有关部门还在持续收集接种人群抗体水平的数据,密切监测接种后的保护效力,因此,不能说疫苗“只能保护半年”。同时,抗体也不是衡量疫苗保护性效果的唯一指标。现阶段,对于疫苗的免疫持续性研究还在持续,疫苗更长期的保持效果需要做进一步观察。
对于两种不同疫苗的选择,李善鹏也表示两种疫苗均可放心接种。接种二针次的疫苗是灭活疫苗,是将培养扩增的活病毒杀灭以后,经过系列纯化技术使新冠病毒失去致病力,同时保留其免疫原性而制备成的疫苗。这种传统的疫苗制备方式成熟、可靠、经典,疫苗的成分和天然病毒结构相似,免疫应答也比较强,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接种三针次的疫苗是重组亚单位疫苗,是采用基因重组技术,将最有效的抗原成分,在体外细胞中表达。整个过程是蛋白表达和纯化的过程,没有活病毒参与,所以生产过程安全,不良反应率较低,技术先进成熟。该三针次疫苗与已上市的乙肝疫苗、带状疱疹疫苗生产工艺相似。这两种疫苗的主要区别是生产技术、工艺不同,接种剂次和间隔周期不同,但都安全有效,均经过国家药监部门审查批准,其安全性、有效性都有科学数据支撑,均可以放心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