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14日讯 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噪声扰民问题,日前山东省印发《山东省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集中开展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中明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属地管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等要求,重点开展工业、建筑施工、交通和社会生活领域噪声扰民专项整治。
工业噪声扰民整治。开展工业噪声污染扰民排查,建立重点噪声源排放企业清单,督促企业完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控制夜间生产时间,落实噪声自行监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严控城区范围内高噪声排放项目审批,从源头减少噪声排放。以群众投诉反映问题为重点,采取昼查夜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性监测,依法查处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
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整治。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督查等形式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立夜间施工工地管理台账,严厉查处未经审批的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扰民现象。推动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周边或群众反复投诉的在建工地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设备。规范建筑施工夜间审批流程,审批文件要明确夜间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持续时间和减震降噪措施等内容,严格落实夜间施工审批公告制度(各市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有特殊规定的,以当地规定为准)。强化重点时段噪声管控,针对夏季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增多现象,加大夜查力度。
交通噪声扰民整治。规范机动车鸣笛管理,依法划定机动车辆禁鸣区域、路段及大型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禁行路段、时间,设置禁鸣标志,通过路查、巡查、电子抓拍等多种形式落实管制措施。对噪声超标的旧车,要安装降噪装置,必要时进行淘汰、更新。加强道路降噪治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高速公路、城市高架、轻轨道路,应当对敏感区域、重点区域和路段,采取安装声屏障等有效措施,控制沿途环境噪声污染,减轻交通运输噪声影响。加强机场周边区域噪声污染防治,通过优化航线、调整飞行程序等多种方式控制噪声排放,推动建设噪声自动监测系统。
社会生活噪声扰民整治。加强公共场所噪声管理,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露天KTV或网络直播等社会生活噪声排查,重点摸排辖区内存在噪声扰民问题的公园、广场等,就场地位置、活动时间、噪声投诉和噪声控制措施等形成管理台账,属地执法部门应对组织参与者进行引导教育,鼓励通过设置市民公约、定向音箱、噪声自动监测显示屏等方式,控制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附近的公园、广场夜间噪声排放。强化商业活动噪声治理,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鼓风机、水泵等产生噪声污染设备的,执法部门应督促经营者做好减震降噪措施,依法查处噪声超标排放行为。强化居民生活噪声管理,推动执法部门、社区街道、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共同参与居民生活噪声管理,针对午间和夜间因从事装饰装修、家庭娱乐、饲养动物等产生噪声扰民行为,鼓励制定居民公约或文明管理规约;对经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无效的,要依法予以查处。指导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做好晨间、午间广播音量控制,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