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15日讯 今天,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了2021年第7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有4人被终生禁驾。这4名驾驶员中,驾龄最低取得驾证仅1年,最高驾龄达21年,都是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被依法判刑并终生禁驾。
据了解,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驾驶人被处以终生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案例一:男子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被终生禁驾
2018年12月20日6时23分许,城阳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发时,刘某驾驶鲁B17X**小型面包车沿城阳区源福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萃元路路口北约150米处时,将由东向西步行的张某撞倒,造成张某受伤严重。肇事后,刘某驾车逃逸。当日下午,刘某迫于压力到城阳警方投案。行人张某被鉴定为重伤一级。
据相关规定,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随后,被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最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被终生禁驾。
案例二:男子驾车逆向行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被终生禁驾
2019年6月22日14时5分许,张某驾驶车号为辽PQ94**号三轮摩托车沿城阳区绣城路由南向北在路中心双黄线西侧逆向行驶至城子建材市场处,在超车过程中,与驾驶二轮电动车顺行左转的宋某相撞,造成宋某受伤严重。肇事后,张某驾车逃逸。次日,张某迫于压力到城阳警方投案。驾驶人宋某被鉴定为重伤二级。
据相关规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随后,被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被终生禁驾。(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