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3日讯(记者 丁淑华)今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解《青岛市“十四五”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国内首个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市级专项规划,《规划》为市相关部门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明确了工作方向、提出了量化性成果要求。
《规划》提出,到2025年,青岛市实有民营市场主体将达到260万户,民营企业总量突破100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达到50%以上,民营经济税收占比和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比稳定在50%以上,民营经济吸纳就业占比稳定在80%以上。
借鉴成都、温州经验,结合青岛实际创新打法
《规划》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争创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为统领,以优化空间布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为重点,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内生动力为基础,持续引导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实现“两个健康”高质量发展。
具体任务实施穿插了各区市、行业产业、特色项目发展指引,以定性表述为主,蕴含了定量的方式,为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预留了政策空间。特别是在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方面,充分借鉴成都、温州、宁波等地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先思路和成功经验,结合青岛市行业产业实际,创新工作打法,围绕固根基,研究部署一批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
健全党建引领机制,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各类要素保障,加强规划实施评估。通过建立健全重要目标任务跟踪反馈机制,指导、推动、督促各部门组织落实有关重大决策,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同时,研究制定配套政策,使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与产业、金融、财税等经济政策相互协调、紧密结合,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期限,切实提高规划执行力,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打造长江以北地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标杆
《规划》提出,到2025年,青岛市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集群特色发展更加鲜明,民营经济示范城市主要指标居于同类城市前列,初步成为我国长江以北地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新标杆。
下一步,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将以《规划》为引领,深入探索形成一批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扎实推进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建统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前提,打造一流发展环境,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民营经济规模,建立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制度,用平台思维做发展乘法,顶格协调抓推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小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