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10日讯(记者 李倍)11月5日至9日,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区两级管理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活动,抽查学校、物业小区等单位6家,现场指导纠正管理不到位、分类不规范及清理不及时等问题8处,对明显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3处问题依法立案处罚。
执法人员首先来到某大学小区,发现垃圾存放点只有一种垃圾桶,没有做到垃圾分类处理,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混放。执法人员当场对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设置垃圾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香港东路的两个小区检查发现,小区内垃圾存放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垃圾桶设置不规范、垃圾混投等。执法人员同样对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整改并进行处罚。
自2020年《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推进工作,强化一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配套实施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及时督促纠正生活垃圾混投、投放设施不健全、清运不及时等问题1000余次,立案处罚生活垃圾分类案件700余件,管罚结合、以罚促改,为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可靠执法保障。
根据《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试行)》要求,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优化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持续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合力推进崂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