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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双减"和"五项管理"政策落实 青岛建立督学责任分区制度

2021-11-12 18:36 作者:韩彤彤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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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1月12日讯(记者 韩彤彤)近日,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关于建立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督学责任分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建立了督学责任分区制度,助力“双减”和“五项管理”政策落实,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

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管理体制

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交流融合、推动工作”的原则,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局属学校原先23个督学责任区基础上,设立7个责任分区。

每个责任分区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每个责任分区管理3-4个小的责任区,8所左右学校,涵盖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每所学校安排2-3名责任督学,每位责任督学负责2-3所学校。

实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指导、责任分区自主管理、责任督学具体实施的三级管理体制”“分区组长负责制”“分区组长驻校办公制”等,充分发挥责任分区在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的作用。

明确责任分区及责任督学的工作职责

责任分区负责汇总分区内责任督学每月入校督导记录表,列出分区内学校的问题清单,督促学校整改,并将重要问题及时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责任督学联席会议,总结交流工作。负责调度、记录分区内责任督学工作开展情况,对责任督学年度考核结果提出建议。

组织督学参加学习培训,开展“每月一学”“每季一讲”等活动,促进督学提高业务水平。适时召开督学现场观摩会,发现、推广分区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

对分区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实行责任分区及责任督学“工作清单管理”

责任分区和责任督学要采用“清单+随机+公开”的督导方法和“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督导。

督学每次督导前依据市督导室设立的督导主题明确标准要求,对上次督导发现的问题制定督导清单。督学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等步骤开展督导。

经常性督导每月每校不少于1次。督导活动至少2名督学同时参加。督导结束后,督学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即时向学校反馈,并通过责任督学管理平台提报《随访记录表》。

分区每月、每学期汇总分区内责任督学督导和学校问题整改情况,形成月度和学期督导报告定期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建立责任分区工作考核奖惩机制

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分区和责任督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完成任务、工作成效显著的分区和责任督学,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分区及责任督学,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借助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这个平台,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双减”和“五项管理”政策落实情况督导作为2021年责任督学的首要任务,列入挂牌督导“每月一主题”内容,市和区市两级责任督学对照《“五项管理”实地督导要点》及相关文件,从5月下旬到今年底,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月到校督导一次,实现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常态化督导全覆盖。

加强督导结果使用,将“双减”和“五项管理”落实情况作为2021年对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局属学校办学水平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区市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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