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城阳区委批准,城阳区纪委监委对青岛环海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姜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姜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姜刚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城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城阳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姜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城阳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