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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伪造离婚判决书 把儿子和两套房“判”给自己

2018-08-28 08:46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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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 为了争夺财产和儿子的抚养权,广州一女子伪造了一份离婚判决书,把法院判归前夫的儿子的抚养权改为归她,还把两套房也“判决”归她。更奇葩的是,她拿着这份伪造的判决书到越秀法院申请执行。因行为已涉嫌犯罪,该女子8月27日到越秀区法院“办理执行手续”时,被公安机关传唤。更让人惊讶的是,她的包里还被搜出另一份伪造的判决书:因犯盗窃罪今年4月才刑满释放的她,伪造了一份自己被无罪释放的判决书以“自证清白”。

2016年6月28日,高某与前夫赖某被越秀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两人的儿子由前夫赖某抚养,对于家庭财产,因双方未提出处置请求,故判决未对财产进行处置。然而今年5月21日,高某却来到越秀法院立案窗口,递交了一份离婚判决书,要申请执行判决。高某手中拿着的判决书却显示,法院将其儿子判决归其抚养,并将两套房产判决归其名下。判决书上赫然盖着鲜红的越秀区法院公章。

执行法官发现,高某提交的这份判决书,判项中原告的名字、字体、格式均存在明显错误,如将其前夫的名字写成其儿子的名字等,且没有法院防伪水印。执行法官立即调取法院判决书正本进行比对,确认高某手中的判决书系伪造。同时,执行法官向作出离婚判决的法官了解到,该离婚诉讼案的开庭、宣判,高某均有出庭,判决书也由其本人领取。

申请执行后,高某不断致电执行法官催促执行。为查明究竟,执行法官通知高某于8月27日到法院接受问话,并要求其提交判决书原件。8月27日,高某依约来到法院。在法官对其进行问话过程中,其再次确认判决书系由其亲自到法院领取。“为何你提交的这份判决书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正本不一致?”法官问道。“我不知道,法院给我的就是这份判决书。”高某对自己伪造判决书的行径矢口否认。因高某的行为可能涉嫌构成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法院依法将高某移交给早已在法庭外等候的公安人员,由公安机关对高某进行进一步调查。

公安人员将高某带回派出所后,在她包内发现另一份伪造的刑事判决,伪造内容为“判决高某无罪释放,并发还所有从其家里搬出来的保管物品”。该份假判决书上同样盖有红色的越秀法院公章。

原来,2017年12月13日,高某因犯盗窃罪被越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999元,羁押期自2017年2月12日起至2018年4月11日止。出狱仅1个月,高某便手持一份伪造判决书前往法院,谎称去年她随单位出差期间,有装修工人将她的房门更换了,今年4月她出差回来,但房屋被前夫的亲戚强行霸占,要求法院尽快帮她执行,拿回房屋。目前,公安机关正对高某进行进一步审查。

法官表示,伪造法律文书,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高某篡改生效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多处内容和关键判项,企图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占有房产,消除前科犯罪记录,其行为涉嫌构成上述犯罪,故将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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