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微信公号1月3日消息,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书籍制品经营活动。同时,对查扣的非法出版物、作案工具、违法所得2.7万元予以没收。
经查,2015年至2016年间,李某某分别在新乡市卫滨区三处租赁仓库,用于存放和贩卖其委托印刷厂盗印的《哈利波特》系列等侵权盗版图书。2016年5月,河南省“扫黄打非”部门分别对上述三处仓库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扣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24万余册,涉案金额392万余元。
另查明,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间,冯某为李某某制作《一年级小豆豆》《一年级大个子二年级小个子》《红鞋子》《寻找快活林》等74种非法出版物的电子版,非法获利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