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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复合遭拒 将情人露骨视频发给其丈夫和领导

2019-09-20 07:54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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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拼命拦他还是拦不住,他把视频发出去了,怎么办?”9月16日凌晨,江干采荷派出所接到王女士(化名)报警,她的前男友陈某(化名)把她的露骨隐私视频发给了他的丈夫。

接警后,民警很快展开调查工作,并迅速将嫌疑人陈某抓捕归案。

原来,王女士和陈某都在辖区的一家服装市场工作,陈某30多岁,有家室妻儿,陈某28岁,也结婚,但长期和丈夫两地分居。

两人经常因为工作走到一起,朝夕共处便有了感情,2018年,他们发展成了男友朋友关系,开始了一段婚外情。

去年年底,王女士觉得双方都是有家庭的人,这样下去是不会有结果的,应该及时回头,于是她向陈某提出了分手,但陈某却多次咄咄逼对方去复合。

9月16日凌晨,王女士叫来了朋友,约了陈欧在小区门口见面,她打算和陈口说清楚,希望对方以后不要再打扰其生活,但喝过酒的陈某借着酒劲却不依不饶,仍然要求和王女士保持男友朋友关系。

他对王女士说,如果她一定要分清楚,那他就把他们之前拍的露骨视频发出去。说着,陈某打开手机,找到王女士的丈夫和她单位的一个领导,将相册里三段王女士的视频发了出去,警官王女士和朋友上前再三阻拦,但视频还是发到在外地的王女士丈夫手机里。

随后,王女士的丈夫来电质问,并表示第二天会赶回来处理这件事,还要和她离婚。

无奈之下,王女士报了警。

目前,陈某因侵犯他人隐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

律师来了!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这个案件中,陈某当着王某的面把王某的隐私照片发送给她的丈夫和同事的行为,不仅构成民事侵权,而且涉嫌违法甚至有可能涉嫌犯罪。

首先,从民事权益的角度来看。个人的私密照片属于个人的最高级别的隐私信息,陈某擅自向第三方发送王某隐私照片显然侵害了王某的隐私权;另外,陈某这一行为,无疑向王某的丈夫、同事公开了其与王某的情人关系,加之隐私照片内容,显然会让王某受到周边人际圈内的否定评价,涉嫌损害了王某的名誉权。需要注意的是,侵害他人名誉权,并非限予捏造事实诽谤、公开辱骂等情形;公开他人未经公开的隐私信息,以致使其遭受名誉上否定评价的行为,也涉嫌名誉侵权。王某完全可以起诉陈某,要求其给予一定赔偿、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其次,从行政处罚的角度来看,陈某的行为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发送淫秽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散步他人隐私”等情节,明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对陈某处以7日行政处罚也是于法有据。

最后,从刑事处罚的角度来看,由于陈某的发送的图片是隐私照片,而且是通过即时通讯软件,在互联网上直接发送传播的,其行为很有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从陈某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知道,随随便便在网上公开他人隐私信息,是有很大的行为风险的,民事责任、行政处罚以及刑事责任都有可能被追究。切莫因为一时痛快,行损人又不利己的蠢事。

警方提醒:发生婚外情本来就不道德,将他人隐私视频发给别人更是违法,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擅自发布、传播涉及他人个人隐私均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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