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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对方醉酒实施轮奸 2名95后男子分别获刑5年半

2020-01-15 06:19 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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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对方醉酒不醒,浙江杭州两95后男子轮流与被害人发生关系,被判犯强奸罪,分别获刑5年半。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开该案判决书。

据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黄杉(化名),1997年12月出生,案发前系某工地采购员;被告人姚刚(化名),1998年4月出生,系某技术学院学生。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11日4时许,二被告人在杭州市西湖区某酒吧与该酒吧营销员、被害人叶某一同喝酒。趁被害人叶某醉酒之际,二被告人乘坐出租车将叶某带至酒店,轮流与醉酒不醒的被害人叶某发生性关系。

经鉴定,被害人叶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0.26mg/ml,二被告人血液中均未检出乙醇。

近日,西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该案,以二被告人犯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记者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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