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南京的蔡某和同村几个熟人聚餐,至少喝了八两白酒,还喝了两瓶到三瓶啤酒。他坚持骑车回家,撞上了路边栏杆,不幸身亡。蔡某的家属认为,同桌吃饭者明知蔡某大量饮酒,却没有护送他回家,对蔡某的死亡负有一定责任,于是将同桌吃饭的其他六个人,全部告上了法庭,索赔158万元。而未曾喝酒的李先生认为,他和其他几位没有喝酒的朋友,不该承担责任。法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醉酒者,聚餐组织者、同饮者负有一定的劝阻、照顾、护送等义务。目前,南京市溧水区法院正在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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