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舟山市卫健委2月20日通报,2月16日晚,戚某某粪便标本新冠病毒检测阳性,痰咽拭子检测阴性,无临床表现,根据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不符合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诊断标准。为降低可能传染的风险,将其由救护车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2月18日,再次检测粪便为阳性,痰咽拭子检测阴性。目前无临床表现。
当地此前在发布会中透露,戚某某与妻子刘某某、女儿戚某春节前回山东过年,2月2日返回舟山,住临城街道桃湾新村。2月3日无外出,2月4日社区工作人员告知作为市外返舟人员需居家医学观察14天。自述居家观察期间无外出,两次请社区人员买菜并放在家门口。
2月14日刘某某因出现咳嗽症状,经社区干部同意后,自行驾车到舟山医院就诊,考虑到是居家观察对象,即转感染科病房留观。
2月14日下午,戚某某向所在单位报告,说其山东父母有人被当地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下午17:40分,戚某某所在单位即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
2月15日,刘某某痰咽拭子标本检测结果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戚某某和女儿戚某痰咽拭子标本检测新冠病毒核酸也是阴性。
2月16日,刘某某痰液标本检测再次阴性,其女儿粪便标本检测也是阴性,戚某某粪便标本检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2月16日晚,戚某某被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刘某某和女儿戚某被集中隔离观察。舟山市疾控中心已对戚某某住所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