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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发生事故,警察找到司机时他正拼命喝水“解酒”

2020-05-05 16:09 作者:万凌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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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5月5日讯(通讯员 康建明 记者 万凌云) 5月4日下午4时许,镇江高速一大队指挥室接一男子电话报警,称其在镇江丹徒仙人山服务区车辆被人开车门时刮擦,而对方一身酒气,涉嫌酒驾。

当班整治组民警翟忠接警后,五分钟内就到达现场。只见在仙人山服务区小客车停车区域,一辆白色的马自达牌轿车和黑色的雪佛兰轿车停靠在一起。

据雪佛兰驾驶员石某反映,刚才他在仙人山服务区停车区域休息,被后面过来的一辆白色的马自达牌轿车上驾驶座下车的中年男子,开车门时刮擦到车身。当双方下车理论时,石某发现对方驾驶员一身酒气,怀疑其酒驾,于是报警。

可奇怪的是,当交警到达时,对方驾驶员已经不见了踪影。

根据多年的经验,民警翟忠在对现场简单了解情况后,当即判断:该车车主酒驾,人应该已经躲起来了。事不宜迟,翟忠一边跟指挥室汇报了现场情况,要求指挥室调取监控查找,然后他立即在服务区内搜索。

经过一番仔细查证,最终在服务区厕所角落里找到这名中年男子。原来,该男子眼见自己酒驾的事情败露,马上偷偷溜去超市买了两瓶矿泉水,随即躲在厕所拼命喝水,试图靠喝水来“解酒”,淡化一身酒味。民警找到他时,男子狼狈不堪。

民警立即将该男子带回大队,经用酒精测试仪检测,该男子酒精含量达68mg/100ml,接近醉驾标准。

经查,酒驾男子名叫黄某某,今年51岁,扬中人,在扬中一公司上班。当天中午饮酒。下午3许,在明知自己饮酒后,仍带着一名同事驾驶公司小轿车,从扬中出发前往江西九江。下午4时许,途经仙人山服务区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民警查获。

由于黄某某涉嫌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民警当场对其采取扣留机动车的强制措施,接下来将面临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和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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