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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疫情期间拒戴口罩并殴打保安,获刑一年半

2020-05-26 17:04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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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时期,一男子不仅拒绝佩戴口罩,还对劝说的防疫工作人员大打出手,造成两人受伤......虹口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诉。5月25日,该案在虹口区法院开庭审理,虹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卫民出庭支持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寻衅滋事罪当庭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基本案情

3月1日晚上8:30左右,王某某在租住的小区门口因未佩戴口罩被小区保安拦下。保安再三劝说,应佩戴口罩出入小区。在他人递给王某某口罩后,王某某仍不按要求佩戴,也不配合保安测量体温,并挑衅地拍打保安头部。被他人拉开后不久,王某某又无故拳击另一保安脸部,致二人不同程度受伤。公安机关对王某某刑事拘留后,虹口区检察院对该案提前介入。

虹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卫民出庭支持公诉。检察机关指控,王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无视社区管理要求,随意殴打正常开展社区防疫工作的两名保安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检察官说法

虹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卫民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共同抗击疫情,从一线医护人员到小区保安,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力所能及地贡献力量。严格的防控措施虽然会给日常生活带来一定不便,但是对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戴个口罩本是举手之劳,但王某某一时意气用事,将自己的情绪通过拳头发泄到他人身上,如今身陷囹圄,代价不可谓不大。生活中难免碰到轻微摩擦、细微矛盾,我们要从尊重与理解出发,以理性、包容的心态正确应对。因此,每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防控措施的规定,即便是发生了纠纷、冲突,也应当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诉求,而非诉诸暴力,甚至袭击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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