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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500公里又回到原处?网约车“奇怪乘客”原来是诈骗

2020-09-18 10:44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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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上海市检察机关了解到,伴随互联网平台和技术在生活中的广泛应用,一些具有互联网特点的犯罪案件也在增多,不少人因一时贪念诈骗钱财,最终构成刑事犯罪,被判入狱。

静安区检察院今年8月起诉的一起案件中,某网约车平台注册司机沈某,在 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期间,利用平台系统漏洞,从他人处接得没有乘客的虚拟订单并模拟跑单,套取网约车公司垫付给司机端的车费。

在沈某的一起虚拟订单中,网约车后台数据显示他在某处接到一乘客,在上海市内开行近500公里后又回到起点附近。

据沈某交代,2019年初,他加入多个网约车司机群,有“黄牛”通过群内的联系方式找到他,表示可以帮助他通过模拟虚拟订单来获取额外车费。沈某没有忍住诱惑,根据指示在偏僻的地方等候领取虚拟订单,跑到指定价格后结束订单,车费通常都在1000元以上。司机在收到巨额车费后,至少需要把30%的部分给“黄牛”作为“好处”。绕行500公里的“奇怪乘客”,轨迹纯粹是利用外挂软件模拟而成,为的就是套取网约车平台预付的车费。

今年4月1日,某网约车平台报警称,公司平台上有多名司机利用系统漏洞骗取公司钱财。调查发现,其中沈某共刷单61次,非法获利人民币7.4万余元,也因涉嫌诈骗罪被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静安区人民法院分别对两起网约车司机利用系统漏洞进行诈骗的案件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沈某等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另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则利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在正品网络旗舰店购买商品后,在网上通过找相似的方式购进相同款式和颜色的假冒品牌的商品进行退货。为了不露馅,还把正品的吊牌标挂在冒牌货上一起退回去。

陈某某利用查找相似商品的手法在网上购买假货或仿品,退给商家后产品被再次售卖,下一位客户发现所买商品不是正品并告知商家,商家把所售商品和其他库存一一进行了对比,调取了发货、收货时的视频,发现陈某某退货的商品并非他们原先售出的正品,遂至商家所在地静安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报案。

经查,陈某某在2020年5月至7月短短两个多月里,在同一旗舰店铺连续作案,用同一犯罪手法掉包该店铺品牌运动鞋、手提包、T恤等15件商品,涉案商品销售金额达4.7万余元。对于掉包来的商品,他部分留作自用和送人,还有部分通过网上售卖。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坦言因为第一次的顺利得手而抱有侥幸心理,开始一而再、再而三的掉包行为。9月8日,静安区检察院以陈某某涉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表示,有时看似“完美”的掉包伎俩,不过是一出现代版的“掩耳盗铃”,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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