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80km/h!平均时速飚到202km!还发朋友圈炫耀!
近日,云南文山一名男子发了一条朋友圈,配图为一张时速为232km的照片,图片显示该车位置是在文马高速公路坡脚一号隧道口。随后,马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迅速介入调查,最终飙车者被依法处以65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并2年内不得申领的处罚。
经马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调查,初步锁定驾驶员为张某,文山人,在文山城区某车社做买卖二手车的工作。随后,民警将张某传唤到马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调查,并调取了张某驾车途经文马高速时的监控视频,并将监控视频移送相关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张某平均车速为202 km/h,而文马高速试运行期间,车速限速为80 km/h。张某称,他是做二手车生意的,视频中超速的车辆是新近购买,为了彰显车辆性能,便于车辆出售,于是将飙车视频晒到了朋友圈。
11月14日,交警部门对张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张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此外,对其单手驾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2项处罚合并执行。
交警提示:超速行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车辆行驶速度越快,驾驶人的视角越小,反应时间越短,制动距离越长,遇有突发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广大驾驶员应遵章守纪,按照限行速度行驶,切勿超速行驶。(总台央视记者 李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