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巫山消息,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近期,柴某某在巫山县高唐街道高唐卫生院就诊时,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佩戴口罩、拒绝出示健康码,辱骂推搡工作人员,严重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巫山县公安局快速处警,迅速控制违法嫌疑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法对柴某某予以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当前人人有责,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区域应自觉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管理、劝导。对于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公共秩序等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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