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宣城市委同意,宣城市监察局对宁国市原副市长胡琳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胡琳娟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私利贪欲膨胀,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宣城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会议讨论决定报宣城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给予胡琳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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