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聊城4月1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江山)13日,吴学占团伙涉黑案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庭审进入第二天。
据出席当天庭审的相关人士透露,上午主要审理了吴学占团伙非法侵入住宅罪和非法拘禁罪。在苏银霞和于欢此前向法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涉及被告人12人,有关罪名3个,分别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
据了解,非法侵入住宅罪涉及7名被告,只有3名认罪;非法拘禁罪涉及11名被告,只有7名认罪,在这两项罪名中吴学占均未认罪。
根据起诉书,2016年4月1日,被告人赵荣荣等人为讨债,将苏银霞夫妇的一套住房强行更换门锁并安排人轮流入住。2016年4月13日吴学占等人找搬家公司将上述住房内的物品搬出,苏银霞报警后,民警告知双方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民警离开后,吴学占责骂苏银霞,并将苏银霞头部按入坐便器。
同年4月14日,吴学占和赵荣荣等人纠集人员前往远大公司讨债。吴学占指使杜志浩等人对苏银霞、于欢实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行为,并伴有侮辱和对于欢有推搡、拍打、卡颈部等肢体行为。
在审理非法侵入住宅罪时,检方首次出示当日苏银霞发现换锁后,报警后民警到现场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
在审理非法拘禁罪时,检方也出示了当天案发现场视频,及报警之后执勤民警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由于涉及的侮辱情节山东省高院已在于欢案中认定了基本事实,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只进行了简单的证据出示。
相关人士表示,证据确凿,吴学占团伙翻供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