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环保局兰山分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郝永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中午,郝永刚接受枣庄市联合铝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姜某邀请,与柳青街道从事废旧塑料回收生意的张某某和经营一次性餐具清洗公司的李某某在某饭店一起就餐,郝永刚饮用白酒,并于饭后受张某某邀请到一足疗店接受足疗服务。期间,张某某就经营的收购废旧塑料生意向郝永刚进行请托,并支付当天餐饮和足疗费用。2018年6月,市环保局给予郝永刚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其分管领导兰山环保分局副局长张宁诫勉谈话处理。
沂南县质监局稽查队工作人员范智鹏等3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上午,范智鹏违反规定临时决定与稽查队同事苏眉兴到山东双菱内燃机制造有限公司查看工业生产许可情况,该公司负责人孙某某邀请在公司食堂吃午餐,范智鹏同意并违规驾驶执法车辆鲁Q89108到县质监局接稽查队同事李兴梅到该公司食堂一同用餐。范智鹏等3人未支付就餐费用。2018年6月,沂南县纪委给予范智鹏党内警告处分,对李兴梅、苏眉兴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三人退赔接受宴请及公车私用费用;责令其分管领导沂南县质监局党组成员、稽查队长马兴伟作出深刻检查。
郯城县泉源乡副乡长郑玉国、人大主席张雷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郑玉国堂兄郑某到泉源乡看望郑玉国,并约定中午在乡驻地一饭店吃饭。郑玉国邀请泉源乡人大主席张雷一同用餐。期间,郑玉国、张雷饮用啤酒。2018年6月,郯城县纪委给予郑玉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雷诫勉谈话处理;责令泉源乡党委书记高朝霞作出深刻检查。
济宁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梁山县盐务局局长牛家岭、副局长丁允立违规收受礼品、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9日上午,牛家岭、丁允立二人到某食品公司检查工作,收受该公司送予的礼品。当天中午,牛家岭、丁允立使用公车参加私人聚会。牛家岭、丁允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兖州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副所长王艳颖违规为其女儿操办生子宴问题。2018年3月24日,王艳颖为其女儿操办生子宴,并现场设置账桌违规收受下属、同事礼金。王艳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汶上县刘楼镇敬老院院长王志生、党支部书记兼会计高中彬违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王志生、高中彬等人以加班、上级工作检查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共计花费9200余元,在敬老院账目中报支。2015年1月至2017年7月,王志生、高中彬二人将私家车加油等费用共计6100余元,在敬老院账目中报支。王志生、高中彬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威海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原副局长张志坚违规公务消费、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2年底至2014年7月,张志坚在任开发区凤林街道党委书记和开发区经合局局长期间,违规安排用公款购买消费卡用于公务消费,违规安排开具假发票套取公款购买消费卡为单位职工发放福利,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12月,张志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退赔相关费用。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荣成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原副局长周家伦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7年中秋节前后,周家伦在督导辖区企业工作时,违规收受企业赠送礼品;2017年10月,使用公车办理私人事务。2018年4月,周家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东营市纪委监委通报8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
一、黄河河口管理局服务中心党支部原书记、机关服务处原主任徐树荣醉酒驾驶问题。2017年7月18日,徐树荣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徐树荣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5.99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8年2月1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徐树荣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2018年6月5日,黄河河口管理局给予徐树荣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2018年6月13日,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给予徐树荣开除党籍处分。
二、广饶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服务室副主任丁文凯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8月10日,丁文凯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丁文凯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1 mg/100ml,属酒后驾驶。2017年8月11日,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丁文凯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9月18日,广饶县纪委给予丁文凯党内警告处分。
三、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开发区派出所工勤人员辛培伟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8月15日,辛培伟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辛培伟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 mg /100ml,属酒后驾驶。2017年9月5日,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一中队给予辛培伟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10月10日,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党委给予辛培伟党内警告处分。
四、河口区义和镇村镇建设管理站职员史永军酒后驾驶问题。2016年3月17日,史永军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史永军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酒后驾驶。2016年4月18日,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史永军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10月18日,河口区纪委给予史永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垦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职员许晓东醉酒驾驶问题。2016年11月10日,许晓东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许晓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8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7年7月19日,垦利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许晓东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7年10月19日,垦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许晓东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垦利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给予许晓东开除党籍处分。
六、东营区教育局职员李广东醉酒驾驶问题。2017年1月31日,李广东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李广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6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7年11月10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广东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7年11月26日,东营区纪委给予李广东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12月1日,东营区教育局给予李广东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七、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群工部职员秦帅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1月20日,秦帅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秦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酒后驾驶。2017年11月21日,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给予秦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12月11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给予秦帅党内警告处分。
八、垦利区永安镇一村党支部书记李瑞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3月3日,李瑞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李瑞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酒后驾驶。2017年3月6日,东营市垦利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李瑞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3月7日,垦利区永安镇党委给予李瑞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