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0月8日讯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我省三处收费站为国道327费县收费站、省道329肥城收费站和省道238高青收费站,分别于2018年9月30日、10月15日、11月30日达到规定的收费期限。国道327费县收费站等3处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点将于9月30日、10月15日、11月30日停止收费。
国道327费县收费站、省道329肥城收费站和省道238高青收费站等3处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点,分别于2018年9月30日、10月15日、11月30日达到规定的收费期限。
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做好国道327费县收费站等3处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点停止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国道327费县收费站、省道329肥城收费站和省道238高青收费站3处收费站点收费期满后立即停止收费。
收费站点停止收费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抓紧拆除收费设施,尽早恢复路桥畅通。按照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工作职责,将上述路段纳入交通运输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养护管理范围,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