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从法律上看,警方判断不构成猥亵,属于预料中。
警方询问他肯定说不是以满足性欲为目的,从身边家人当时没管,可以看出家人也没觉得异常。至于到底出于什么目的,我们只能看警方发布的信息。
但拿到任何一个家庭里,这样的行为都不合适。
父女之间,身体仍然是有界限的,父亲爱孩子,也需要注意表达方式。家长和孩子的交往方式,也会直接影响到孩子对身体隐私的认知。所以这位当事爸爸仍然应该受到谴责。
希望这个案例给他本人一个教训,也给更多家长以提醒。
@女童保护在给孩子上课时会告诉他们:他人不必要却有意识地触碰你的隐私部位,属于性侵害的一种,无论对方是熟人还是陌生人,是否是亲人或你认为有权威的人,都要勇敢拒绝!
不光是隐私部位,别的地方如果别人碰了让你感觉奇怪、别扭、不安全、不舒服,同样要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