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2018年即将过去,“自首大限”敦促令如约到期,不知道还在外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有一天会不会怀念它……
这不是中央追逃办第一次以公告的形式向外逃人员“喊话”,想来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自首宽宥”政策能否延续?目前尚未可知。唯有一点可以坚信不疑: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2015年4月22日,中央纪委和公安部网站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资料图,来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12月28日,中央追逃办里挂着的“全球通缉百名外逃人员”名单上,被扣上了第56枚红章,这枚“arrested(追回)”的印章盖在了外逃13年的嫌犯王清伟的头像上。
截至目前,包括王清伟在内,归案的56人中,有42人因劝返得到了“从严”变“从轻”的机会。另外被遣返的2人和被抓捕到案的11人判刑则相对较重。还有1人在外逃期间已经因触电意外身亡。
曾经引以为傲的奋斗岁月,曾经各种荣誉披挂满身,当他们从座上宾沦为阶下囚,“光彩人生”也戛然而止。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
一
“红色通缉令”十宗“最”
1、红色通缉令之“最草根”
在100名外逃人员中,刘常凯(“百名红通”第19号)身份和涉嫌罪名都比较特殊,身为驾校校长的他,涉嫌诈骗学校300余万元。1999年10月携款潜逃,至今未归,外逃已达19年。
在邻居的印象中,刘常凯人脉丰富,是个“说话很有水平的人”。刘常凯在外逃前曾借口孩子上重点中学急用钱,并承诺高息2月偿还,借了别人约10万现金,至今未归还。
2、红色通缉令之“最传奇”
2016年11月16日,“头号巨贪”杨秀珠(“百名红通”第1号)从美国被劝返回国投案自首,成为追逃追赃工作的里程碑。
从经营馒头、包子、馄饨开始,初中文化的杨秀珠,最终以“官至厅级、涉案2.5亿元、潜逃13年”成为传奇。
不同于其他贪官,除了贪腐,杨秀珠的官场做派和个性特征太过独特和鲜明。她骂自己曾经的领导,“老娘现在有权力来欺负你”;她斥责自己的同僚,“棺材都抬到桥头了,还说什么说”……
2003年4月20日,杨秀珠以看望母亲的名义请假,携女儿、女婿及外孙从上海机场出发,经新加坡出逃美国,先后逃至香港、新加坡、法国、荷兰、意大利。
由最初“死也要死在美国”,到“有回国念头”,直至最终主动撤销“避难”申请,作出回国投案自首的决定,杨秀珠终结13年海外出逃之旅的时候已经70岁。
3、红色通缉令之“最年轻”
2013年7月,刘勖(“百名红通”第12号)出逃时仅29岁,涉嫌贪污70余万社会保障金。他也是“全球通缉百名外逃人员”中年龄最小的。
刘勖出逃时距其结婚仅半年,婚后其妻子一人独住。邻居们称,刘勖家庭条件还不错,父亲此前曾从事会计工作,已退休,其母此前从事服装生意,而其妻子是通州一中学教师。“年纪轻轻的,还没孩子,咋去贪污呢?”邻居们表示不解。
距离刘勖出逃近一月后,2013年8月27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实施细则》,明确提出“36个不准”。这是北京市首部针对社保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
4、红色通缉令之“最遗憾”
2000年,顾震芳(“百名红通”第62号)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92万余元。随后,她携带部分赃款出境逃亡泰国。
出逃时,顾震芳已怀有身孕。逃入曼谷后,她迅速嫁给了泰国当地一名右眼失明身患残疾的男子,她想让肚子里的孩子在泰国有一个合法身份。2006年,顾震芳花光了她从中国带来的财产,决定自己出来打工挣钱。上班第一天,顾震芳在企业宿舍打扫卫生时,意外触电身亡。
在赴泰取证确定顾震芳死亡后,上海闵行检察院最终做出了撤案的正式决定。这也是上海检察系统近年仅有、全国少见的对外逃死亡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进行撤案的案例。
5、红色通缉令之“最神速”
戴学民(“百名红通”第90号)是“百名红通人员”“触网第一人”。2015年4月25日,潜逃14年之久的戴学民成功归案,此时距“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公布仅仅过去72小时。
外逃分子走上逃亡之路,多是因为涉嫌贪污、受贿,想要逃脱法律制裁。戴学民也不例外,任职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期间,其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巨额资金。
落入“天网”后,戴学民的情绪显得格外平静,他说,对于这一天的到来,早已心中有数。
6、红色通缉令之“最嚣张”
2015年5月9日,“亿元股长”李华波(“百名红通”第2号)被遣返回国。与大多外逃官员不同,李华波并非“不告而别”。临走前,他给相关人员留下了三封书信。
李华波在信中表示他已弃职携家眷出逃,因为他“从财政局资金账户上弄了很多钱”,并详细讲述了自己内外勾结、私刻公章等具体作案手段。出境后,李华波还给县财政局有关负责人打来电话,同样是告知对方,自己“搞”了很多钱,现人已在国外。嚣张近乎挑衅,李华波的贪婪和猖狂令全国震惊。
7、红色通缉令之“最意外”
与其他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不同,郭欣(“百名红通”第27号),原云南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是百人红色通缉令中唯一的高等院校教师,她于2010年暑假期间逃往美国,涉嫌罪名是“隐瞒犯罪所得”。
罪名少见,身份“没有什么存在感”,在学校又没掌握财权,连同事都纳闷“她是副教授,要贪污学校的东西是不可能的,她又没掌握什么财权,就是教教书、带带学生。”
2017年10月8日,郭欣回国投案。
8、红色通缉令之“最小额”
2016年1月1日,外逃7年的裴健强(“百名红通”第10号)被抓获归案。其到案后交代,他只因车被撞了想买辆新车又拿不出钱,于是动用了公款,涉案金额20余万元。
只因一个错误念头,便在几内亚逃亡数年。裴健强曾感慨,在国外隐藏的这段生活很艰难,曾几次徘徊在中国大使馆门口,想要进去自首。
最终,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裴健强有期徒刑3年,罚金2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某公司29.97万元。
9、红色通缉令之“最爱躲这里”
从“百名红通人员”逃往的国家和地区看,最多的是美国,有40人;其次为加拿大,有26人;此外,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人数也较多。
在归案的方式上,主要是劝返、遣返、抓捕,“其他方式”还有引渡和异地追诉。
10、红色通缉令之“说最多的词”
后悔!——这是归案人员忏悔录里必有的一个词。
“现在的我万分后悔,后悔自己曾产生贪婪的邪念,犯下滔天罪行,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及时投案自首而选择了出逃。要是早点投案,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会小很多,我也不必在外煎熬这么久,甚至差一点死在国外。”付耀波(“百名红通”第39号)在忏悔录中说。
二
天涯海角的煎熬,还不如回国坐牢
外逃人员的“隐身生活”并不好过。
杨秀珠(“百名红通”第1号)曾藏身于鹿特丹市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惶惶不可终日。被捕前,她时常一个人绝望地哭泣。
2005年,杨秀珠被荷兰警察逮捕后,反而觉得平静、一身轻松。回到国内,面对镜头,她对自己的出逃行为表示忏悔,并且奉劝外逃人员回国自首。
在新加坡樟宜监狱服刑的李华波(“百名红通”第2号),经常通过监狱里的华人报刊密切关注着铁窗外飞速发展的形势,内心经历着如坠深渊般的恐惧和挣扎,他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
2015年5月9日,在遣返回国时六七个小时的航程中,出逃四年来几乎夜夜不能寐的李华波终于第一次睡了一个安稳觉。
张丽萍(“百名红通”第63号)在异国的日子,有苦无处说,有家不能回,有病不会看,过着生不如死、痛不欲生的日子,但她最不能忍受思乡之苦。2007年父亲去世,2015年母亲去世,张丽萍的内心被愧疚和自责填满,她嚎啕大哭,捶胸顿足,“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痛楚和遗憾,终身挥之不去,无法弥补。
17年后,张丽萍迷途知返,回归故乡。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情节轻微,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张丽萍终于有机会参加儿子的婚礼,见证他的未来和幸福。
云健(“百名红通”第59号)在新西兰度过了七年流亡生涯。人生地不熟,语言又不通,没有经济来源,这个原地税局副局长,只能靠捡建筑垃圾养家糊口。他在工地上搬过建筑材料,捡过建筑垃圾,后来有了一定技术就做点木工活打工。打工收入一周只有五六百新元,维持生活很困难,妻子因为要照顾孩子,也只能做临时工。
回国自首后,考虑到其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以及全部退赃等情况,法院依法对其宣告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以罚金20万元,受贿赃款全部上缴国库。云健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戴学民(“百名红通”第90号)说:“在国外,不论你走到哪里,你总是会时不时地思念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朋故旧。断绝亲情联系,就像断线的风筝四处飘荡。孤独无助的感觉常常发生。”
张清曌(“百名红通”第41号)说:“那些飘在外面的外逃人员,如果不是泯灭良知,我认为必对自己的罪行有所愧疚,那种心理上的自我惩罚是无期的,痛苦也是无期的。与其在外无期地受鞭打和拷问,不如回到犯错的地方主动接受惩罚,这样才有出头之日。”
张清曌藏匿的国家与中国并未建交,她是偷渡去的,当时以为到了天涯海角。即使这样,仍没能逃脱,当地政府还派出警力全力配合中国抓捕,祖国力量的强大使她深受震撼。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追逃追赃未有穷期。(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国纪检监察报 文/刘禛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