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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停机5年欠费近8千 霸王条款还是未守合约?

2019-08-19 08:55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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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关于手机欠费的消息上了微博热搜。湖北一女子发现名下电信合约机停机5年后仍欠费,而且欠费近8千元。

此事一经报道即引发热议,到底是电信公司霸王条款还是用户不守合约,双方各执一词,目前并无定论。

三天前,湖北襄阳电信用户黄女士在办理电信手机号时偶然发现,其名下已经有一个号,而且还欠费7700元。

黄女士向媒体反映称,5年前(2014年)曾在中国电信办理过电信的宽带业务,当时获赠了一张电话卡和一部手机。

手机用了一段时间后,但发现信号不好就不用了,但现在却发现手机号并没有自动销号,而且一直在扣费。

交锋

为何一个停机5年的手机号竟然能欠费近8千,中国电信湖北襄阳航空路营业厅值班经理张欣解释称,在办理入网时黄女士参加的是合约机活动,协议是2年,但实际上几个月就不用了,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从而导致欠费,剩下的费用则是欠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等。

对于营业厅给出的解释,黄女士明显不认可。她称“5年内我从来没有用过,手机也是停机,凭什么收我费用呢”。

中国电信襄阳分公司办公室主任进一步解释称,黄女士是2014年4月5日办理的189元套餐,当时拿走了一个1895元的手机,用了三个月就送给朋友了。

他强调,黄女士所拿手机是合约机,没有履行合约,当然要计费,而且手机没有销号,2年合约内不交费就一直计费,就有滞纳金,这些都是系统自动记账的。“律师也说过,签订了合同就按照合同来”。

黄女士对营业厅所提滞纳金问题也提出了质疑,她认为电信并没有就其欠费给出任何提醒,就只管计费。

而电信方面解释称,当时办此业务时,黄女士只留下了办理的手机号,手机停机后就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至于如何解决此事,目前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湖北襄阳航空路营业厅表示,“不说别的,起码要把手机钱付给我们。”

争论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双方争论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手机欠费后是否可以继续扣费;二是什么时候自动销号。

为了得到更为权威的解释,记者以客户的名义向中国移动客服、中国电信客服了解情况。

中国移动北京地区客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销号一般有两种方式,即主动到营业厅注销或欠费停机三个月后自动注销。

中国电信北京客服称,一般欠费停机三个月的都会自动销号,但如果是合约机则合约未到期不能销号。不管消费者用还是不用,都是自动扣费。

至于扣费到何时结束,中国电信北京客服称,直到扣到合约期满。

对于这件事不同人多有不同观点。

一位名为“木寸木子羊羽”的微博网友称,“电信办合约机,你交套餐费,机子就是免费领走的,不交套餐钱,机子又拿走,等于偷,没啥好说的。”

一位名为“陆小鹿的颖子”的微博网友则称,“也有手机店用合约机诈骗顾客,我就被骗了7000多块钱”。

一位名为“大-jiang”的微博网友称,“电信确实是坑,但是你自己办的合约机,有协议你不终止人家当然收你钱,哪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那么合约手机未销号产生高昂欠费到底算不算霸王条款,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杨春赣律师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

杨律师指消费者收到的欠费通知中所称的“滞纳金”相当于违约金,在和客户签协议时,通讯运营商有提示客户注意的义务,否则,这种单方面加重客户义务的条款,是无效的。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武嘉律师认为,具体就此案例,黄女士已经是违约在先,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至于滞纳金是否合理、要交多少,这要看当时双方所签协议是否有相关规定。根据国内合同法相关规定,滞纳金是有一定限额的。

具体到此案例,武嘉律师认为,滞纳金必须要在合理的限额内,不能与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相差太大。

危害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在上文所述黄女士与湖北襄阳电信方面厅沟通时,中国电信襄阳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曾称,“她(黄女士)为什么着急了呢,因为诚信系统给她预警了”。

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客服此前也曾对媒体表示,“合约卡在合约期间,不能办理销户。如没有缴清欠费,证件号码会被列入黑名单,以致无法办理手机业务及产生相应的滞纳金”。

杨律师也提醒称,手机号停用,长时间欠费是很不明智的,除了可能引来不必要的司法诉讼以外,还可能导致个人信用上产生污点,更可能被银行纳入信用体系的“黑名单”,今后客户办理贷款、信用卡等可能会有麻烦。

武嘉律师也认为,黄女士办理了合约机且获得了手机,但仅用几个月即停机,也不去销号也不解除合约,这的确有占便宜的嫌疑。如果手机号不用,还是应该及时销号,以免给自己的信用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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