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优化部分消费税品目征收环节,将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征收,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等措施也非常令人关注。
3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从市场供给、消费升级、消费网络、消费生态、消费能力、消费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19条措施,以对冲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实施意见》强调,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要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其中,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是《实施意见》六大方面的重要内容,包括加快5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商用步伐、推动车联网部署应用等。
此外,调整优化部分消费税品目征收环节,将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征收,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等措施也非常令人关注。
一、大力优化国内市场供给
(一)全面提升国产商品和服务竞争力。
1,积极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2,推动养老、家政、托育、文化和旅游、体育、健康等领域服务标准制修订与试点示范。
3,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全面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
(二)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1,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
2,认定和培育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华老字号品牌。
3,加强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塑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农业品牌。
(三)改善进口商品供给。
1,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主动扩大进口。
2,支持中心城市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
3,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4,规范大型跨境电商平台管理,鼓励线上率先实现境内外商品同款同价。
5,调整优化部分消费税品目征收环节,将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征收。
(四)进一步完善免税业政策。
1,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
2,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对市内免税店的建设经营提供土地、融资等支持,在机场口岸免税店为市内免税店设立离境提货点。
3,扩大口岸免税业务,增设口岸免税店。
4,根据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升级情况,适时研究调整免税限额和免税品种类。
二、重点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
(五)丰富特色文化旅游产品。
1,构建文旅多产业多领域融合互通的休闲消费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2,培育新型文化和旅游业态,鼓励博物馆游、科技旅游、民俗游等文化体验游
3,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入境海岛游、近海旅游、乡村旅游、冰雪游、历史古都文化游等特色旅游。
4,加快中国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和实验区建设。
(六)改善入境旅游与购物环境。
1,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做好客流疏导和景区服务。
2,积极研究出台便利外籍人员入出境、停居留的政策措施。
3,鼓励境内支付服务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与境外发卡机构合作,为境外游客提供移动支付业务。
4,培育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消费潜力大、国际化水平高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实施出入境便利、支付便利、离境退税、免税业等政策。
(七)创新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模式。
1,鼓励成立专业化的文化旅游形象营销机构,探索建立政府搭台、企业主导、线上线下融合、游客参与互动的全方位推广宣传模式。
2,充分利用境外旅行社渠道,创新商业合作模式,促进境外旅行社宣介中国旅游品牌、销售中国旅游产品。
三、着力建设城乡融合消费网络
(八)结合区域发展布局打造消费中心。
1,加快推进成熟商圈上档升级,形成若干区域消费中心。
2,大力发展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
3,推动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
(九)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
1,鼓励引导有实力、有意愿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在中小城市开展连锁网点建设
2,充分发挥邮政系统、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农村网点布局优势,实施“邮政在乡”、升级“快递下乡”。
3,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
(十)加强消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1,推动电商物流节点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网络统筹布局、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综合物流中心。
2,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推广网上申请办理,对纯电动轻型货车不限行或少限行。
四、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
(十一)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5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商用步伐。支持利用5G技术对有线电视网络进行改造升级。
2,推动车联网部署应用。
3,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降低农村信息网络使用成本。
(十二)鼓励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发展。
1,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
2,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企业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体验馆。
(十三)鼓励使用绿色智能产品。
1,健全绿色产品、服务标准体系和绿色标识认证体系。
2,落实好现行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
3,大力推进“智慧广电”建设,推动居民家庭文化消费升级。
4,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
5,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
(十四)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消费模式。
1,促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探索建立在线教育课程认证、家庭医生电子化签约等制度,支持发展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
五、持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十五)促进重点群体增收激发消费潜力。
1,改革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
3,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使更多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定居。
(十六)稳定和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1,丰富和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产品,适度扩大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发行额度。
2,稳定资本市场财产性收入预期,完善分红激励制度,坚决查处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分红派息权益的行为。
3,深化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六、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十七)强化市场秩序监管。
1,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2,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3,加强进口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进口产品及渠道透明度。
(十八)积极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1,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加大力度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黑色产业链。
2,充分运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建立健全企业和相关人员信用记录。
3,强化“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开功能。
(十九)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
1,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维权信息化建设。
2,实施产品伤害监测和预防干预。
3,严格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4,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发挥媒体监督功能,加大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