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4月1日报道 4月1日上午9时20分许,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河南“投毒杀人”案吴春红辩护律师李长青处获悉,发生于2004年的河南“投毒杀人”案在河南省高院开庭宣判,该案当事人吴春红在拘留16年后,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
河南高院终审判决,吴春红无罪
此前一天就已到达吴春红服刑地点浙江金华监狱的吴春红儿子吴云磊,目前正在在河南商丘以及民权两级法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准备接吴春红返回民权老家。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孩童“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为凶手。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4月1日,河南“投毒杀人”案当事人吴春红被宣判无罪后释放。
2008年10月,商丘中院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河南高院于次年7月维持该判决。服刑期间,吴春红坚决不认罪,拒绝减刑,并多次递交申诉材料。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进行再审。
2019年10月24日,该案在吴春红服刑的浙江省金华监狱再审开庭,未当庭宣判,将经审委会合议后择期宣判。(记者 张稳 张珈玮 亓翔 庄滨滨)
吴春红母亲接受记者采访
吴春红代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