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庭审
近日,由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东等13人涉恶犯罪案开庭,检察长戴志军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重拳出击扫黑除恶。
庭前,戴志军认真审阅案卷材料、提讯被告人、严格审查证据,详细做好出庭预案,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起诉书指控
2004年以来,被告人刘某东先后拉拢前科劣迹等人员,对他人以威胁、殴打、拦截、辱骂等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刘某东为首要分子,刘某秋、郑某昌、李某柱为重要成员,菅某真、张某凯、郑某明、孙某成、门某清、郭某虎、苗某东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成员众多,纠集者相对固定,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造成群众心理恐慌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性质的犯罪集团。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刘某东等13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故意伤害罪等多个罪名,其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分别以相应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辩论环节,戴志军发表公诉意见,从构成犯罪四要件证实被告人罪行,揭露了被告人称霸当地、欺压群众、扰乱经济的恶行。希望被告人能够从本案中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增强法律意识,谨守法律底线,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最终,1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