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宝帆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涉嫌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这两起案件也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体现民法典保护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案件。
抖音App案件中凌某某在手机通讯录除本人外没有其他联系人的情况下,使用该手机号码注册登录抖音APP 4.3.1版(以下简称抖音APP)后,被推荐大量“可能认识的人”,凌某某认为抖音APP非法获取其个人信息,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将抖音APP的运营者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视界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2020年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微播视界公司在未征得凌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处理其个人信息,构成对其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法院强调,姓名、手机号码、社交关系、地理位置属于个人信息,未征得他人同意,收集并存储其个人信息,属侵权行为。法院同时表示,针对是否侵害用户隐私权,需结合信息特点、使用方式等进行“场景性”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虽然还未实施,但对隐私权的概念、范围,与个人信息的关系有了较为明确的指引。
两家公司做出不同回应
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抖音会提起上诉。
据经济观察网消息,字节跳动法务相关负责人表示,抖音上的用户通讯录信息是由用户授权上传的,抖音一直遵循相关监管机构对于网络运营者留存数据时间的要求。
如果用户希望删除相关通讯录信息,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微信读书方面回应称,我们尊重法院判决。
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是微信读书一直坚守的首要原则。2019年5月底,我们收到该案诉讼后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确认相关功能已在之前进行了迭代优化,优化后的版本更加尊重用户的选择权并对相关社交功能进行了强提示。
未来,微信读书将继续努力优化产品,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