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综合新闻 > 小头条 > 正文

12月31日前,山东省联合收割机免收通行费

2019-05-04 11:15 来源:齐鲁网
分享到:

齐鲁网济南5月3日讯 记者了解到,今年12月31日之前,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需要提醒的是,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5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10月31日,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对跟踪跨区作业的技术服务车辆,经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交通运输厅核定后,办理临时免费手续,免收车辆通行费。

参加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必须牌证和装备齐全,技术状态良好,确保安全生产。山东将对证车不符、证件内容填写不完整、涂改证件、未在免交通行费有效期内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车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闪电新闻记者 刘金旺 济南报道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